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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3365次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1.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

2.组织制订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毕业设计大纲。

二、负责学生教学工作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1.组织排课和选课工作,编排全校课表,编制校历卡。

2.协调和安排教室的使用。

3.负责学生日常的考试和考试违纪学生的事实认定工作。

4.负责全校试卷的印制,加强试题库建设;做好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

5.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的确认、记载、汇总和统计分析。

6.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订和执行。

7.负责教学秩序的维护、检查和管理。

8.组织教学督导组开展听课活动,建立健全教学过程监控体系,及时了解教学状况。

9.协同校系做好教学工作。

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1.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2.学生转专业、转学的审查。

3.学生休学、留级、退学、复学的审查。

4.学生毕业资格,毕业证书和辅修证书的发放。

四、负责教学建设规划的制订和教学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

1.组织制订、修订教学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组织专业的调整、改造。

2.负责全校的课程建设,积极开展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3.负责全校新开课程的审批。

4.负责全校教学方面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上报。

五、负责教材建设和发行。

1.负责制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教材。

2.负责教材计划的落实与发放。

3.负责自编讲义、教材的审定和使用。

4.组织优秀教材的申报和评审。

六、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实施实践性教学计划。

1.组织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水平考试、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有关竞赛、活动。

2.牵头做好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3.负责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认定、酬金的审核工作。

4.做好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跟踪管理、总结验收等工作。

5.配合、参与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

七、负责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控。

1.组织进行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的常规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2.根据学校制定的校系教学考核和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系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进行检查和评估。

3.做好实验课程、实习安排的检查。

4.建立和运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八、组织校内有关的教学评奖活动,建立教学激励机制。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

2.组织开展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和优秀教师示范讲课活动。

3.组织开展优质课程、优秀教材、优秀课件等教学评奖工作。

九、牵头做好如精品课程、特色实验室、教学名师等质量工程项目方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学水平评估和专业及课程评估工作。

1.在校评估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校评估工作领导组的工作部署。

2.负责全校评建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总结等各方面的相关工作。

3.落实评估的整改方案,巩固评改成果。

4.负责定期开展新专业的评估及新课程的评估,协助有关系科开展专业评估。

5.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收集评估有关信息,了解掌握评建工作动态,编写有关评建材料,邀请有关评估专家作专题报告。

十一、负责校系年度考核的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政策以及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重点学科的建设、申报与管理工作以及学科带头人的遴选、管理和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上级开展的有关质量工程项目方面的申报,组织实施如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特色实验室等的评选、推荐、申报等。

十五、配合做好各级优秀人才的申报、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

十七、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校内高教研究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十八、发挥高教研究和学科规划的学术研究、参谋咨询双重作用和优势,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

1.开展高等教育理论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学术研究,跟踪国际国内高等教育改革的动态、发展趋势,结合学校实际,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和咨询建议。

2.组织、拟定学校的有关学科方面的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的论证及调研工作。

3.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专题调研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4.参与学校的建章立制工作。

十九、做好各系学科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二十、配合学工处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一、配合后勤财务处制订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

二十二、配合办公室做好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做好校系教学津贴的测算和核定工作。

二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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