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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关于做好2024届自考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浏览:259次

各助学点:

为保证2024届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答辩工作,根据《江苏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4月20日—5月15日。

二、答辩管理

1、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答辩工作。各助学点成立答辩分委员会,负责本助学点的答辩组织工作,根据答辩工作委员会要求,分专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一般应由 3-5 人组成。我校各专业学院选派的专业教师担任各答辩小组组长,并全程参与答辩工作,答辩秘书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工作人员、专业学院教师或教务秘书担任,负责与各助学点的对接工作。

2、答辩小组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现场答辩情况,做到答辩过程公正透明、成绩评定客观合理。答辩小组成员应在答辩前认真阅读每一份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好 2-3 个相关问题,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根据学生答辩的表现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公正地给出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同一专业分设多个答辩小组的,需统一标准,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3、线下答辩应有固定场所,答辩现场应环境整洁、氛围庄重、秩序井然、纪律严明,答辩师生应注重精神风貌和仪容仪表。学生要预先准备PPT进行现场汇报,学生汇报以10分钟为宜,教师提问以10~15分钟为宜,具体可由各答辩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4、答辩秘书应负责维持好答辩现场秩序,做好答辩记录,真实客观地反应学生答辩的情况,协助助学点整理答辩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助学点按照《江苏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选优配强答辩指导教师,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论文格式一定要严格按照撰写规范和最新模版排版,详见附件。指导老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把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保障学生顺利参加答辩。

2、各助学点根据本单位毕业生工作安排,确定答辩时间,制定《答辩工作计划》(包括学生提交定稿、审核答辩资格、安排答辩工作组、完成答辩与成绩评定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填写《江苏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助学专业2024年上半年毕业生答辩统计表》(附件1),与《答辩工作计划》一起加盖公章后于4月25日前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

3、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助学点毕业生及专业情况,选聘评阅教师、答辩教师、答辩秘书,评阅教师在答辩前两周对毕业生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对照《江苏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字数、内容及查重报告与助学点共同确定准予参加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名单。

4、各助学点须配合答辩委员会完成答辩各个环节内容,收集各类答辩表格、学生定稿论文等答辩材料,于5月15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无资格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名单、缺席答辩学生名单(附件2)纸制版(加盖助学点公章)及电子版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答辩委员会将对所有材料进行终审,审核无误后上报答辩学生论文(设计)成绩。学生论文(设计)成绩只可上报一次,不再进行更改。

5、各助学点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各环节时间节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答辩预案,有序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6月1日前学生须将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江苏师范大学自考线上教育平台”进行提交,平台将对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及重复度进行检测,检测后合格且提交成功方能申请学士学位。各助学点须按归档要求(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各类表格等归档材料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统一存档。

 

 

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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